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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企业是否可以开除职工

来源:昌乐人社公众号 时间:2022-03-04 作者:昌乐猎豹人才网-罗 浏览量:

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纪律、旷工等行为,有的企业会作出“开出”决定,结束与职工的劳动关系。那么,企业以“开除”的形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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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除职工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一种行政处分,在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二条中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随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施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于2008年1月17日废止,此后,企业开始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和解除劳动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企业不再具有行政处分的权力,作出开除处分没有法律依据,但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中列明原因时出现“开除”字眼,并不影响解除行为的发生。

企业以“开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实际因劳动者存在过失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认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原因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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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必要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的,企业应当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且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解除的,单位规章制度应当的内容合法且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劳动者的违规行为存在而且达到严重程度,解除程序合法。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解除的,劳动者应当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且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目前劳动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多重劳动关系,但如果因此影响其中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情形是,即使未影响本单位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也应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发现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应聘时提供的不实信息不影响用人单位作出聘用决定,或者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除外。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以下情形: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定罪但免于刑事处罚的、被判处缓刑的。但用人单位明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仍然招用的,不能再以劳动者曾经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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